為協助直轄市、縣 (市) 主管之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落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以下簡稱課綱)總綱柒、實施要點一學校在遵照教學正常化規範下,得彈性進行跨領域或跨科目之協同教學,特訂定本參考原則 檢附教育部「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實施跨領域或跨科目協同教學參考原則」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