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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組公告 龍港國小 - 學校公告 | 2019-04-01 | 點閱數: 643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8 年 3 月 22 日臺教師(三)字第 1080043355 號函辦理。

二、本府前於 107 年 10 月函請貴校提報需求並函送教育部,經部協調大學開設 6 淚類學分班(如附件 1)。

三、請貴校檢視所屬師資專業、寒暑假留守人力等。倘有薦送需求,請填具薦送表(如附件 2);無則免填。

四、旨揭學分班薦送對象說明如下:

(一)國小加註自然專長 22 學分班、英語專長 26 學分班及輔導專長 26 學分班:

1、以國民小學合格在職專任教師為第一優先。

2、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之儲備教師(包括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

(二)國小加註自然專長 2 或 4 學分班:現職國民小學正式教師服務年資達 1 年(含)以上未滿 5 年者(包含取得合格教師證書後,曾任 3 個月以上國民小學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之年資),且實際授課自然教學時數達每週至少 3 節。

(三)國小加註英語專長 6 學分班:現職國民小學正式教師服務年資達 1 年(含)以上未滿 5 年者(包含取得合格教師證書後,曾任 3 個月以上國民小學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之年資),且實際授課英語教學時數達每週至少 4 節。

五、薦送表件(含 xlsx 檔、核章後掃描檔)於 108 年 4 月 9 日(星期二)前傳送本府承辦人侯美玲老師 mlhou@mail.cyhg.gov.tw(該信箱已設定 Auto-Reply ,可免電話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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