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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組公告 龍港國小 - 學校公告 | 2019-07-04 | 點閱數: 642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移民署 108 年 6 月 26 日移署移字第 1080076214 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獲獎名單將於 108 年 6 月 26 至 27 日以電話進行通知,並於 108 年 6 月底公告於該署全球資訊網( http://www.immigration.gov.tw )、新住民培力發展資訊網( http://ifi.immigration.gov.tw )及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系統( https://sp.immigration.gov.tw )。
三、因應暑假將至,為順利辦理後續獲獎者請款事宜,請接獲通知學校預先備妥請款相關資料,並於該署公告獲獎名單後,依下列方式辦理請款:
(一)國中及國小學生:學校須於限期內登入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系統下載並列印載有流水編號之獲獎學生印領清冊,並於彙齊申請人親簽之印領清冊後,檢同學校開立抬頭為“內政部移民署”之收據及含有學校帳戶戶名、帳號之存簿影本資料寄至該署,逾期未送或缺漏資料經以電話及系統 e-mail 通知申請人一次,且於一週內未以掛號補件者,視同自願放棄。
(二)高中(職)(含高中(職)進修學校)及以上之在學學生:學校須於限期內登入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系統下載並列印載有流水編號之獲獎學生印領清冊,並於彙齊申請人親簽之印領清冊後,檢同申請人本人存簿封面影本寄至該署,逾期未送或缺漏資料經以電話及系統 e-mail 通知申請人一次,且於一週內未以掛號補件者,視同自願放棄。
四、倘對請款流程有任何疑問,請洽本案專案人員,電話:( 02 ) 23889393 分機 2604 、 2605 、 2606 、 2548 、 2549 及 2579 。
五、檢附印領清冊範例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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