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應並落實本縣輔導之專業性,爰修正「嘉義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設置要點」,並自函頒後生效。 旨揭要點自 103 年函頒後迄未修正,為使該要點更為嚴謹及符合業務現況,爰修正「嘉義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設置要點」第二點及第三點。 相關表格請洽教導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