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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育組公告 龍港國小 - 學校公告 | 2021-03-29 | 點閱數: 365

請加強辦理知悉有社會救助需要之個人或家庭之通報,請查照。
說明:
一、請學校同仁於知悉有社會救助需求者應於 3 日內填具「有社會救助需要的個人或家庭通報表」,以傳真方式通
報本縣社會局社會救助科(傳真電話: 05-3627391 ),社會局接獲通報後,將派社工員訪視評估,並將處理情形回覆通報人。
二、請通報人先行了解有社會救助需求者之確實情形,若已領有社會福利(如:低收入戶、兒童及少年生活補助、身心障礙生活補助等)者,因本縣社會局已長期提供經濟支持,除有急難之狀況,無須再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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