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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組公告 龍港國小 - 學校公告 | 2019-08-28 | 點閱數: 680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108 年 5 月 30 日藝視字第 1080001772 號函辦理。
二、為增進學生美術創作素養,以及培養國民美術鑑賞能力並落實學校美術教育,特舉辦旨揭比賽。
三、本縣初賽委由梅北國小協助辦理,需由學校統一報名參加,個人或補習學校自行參加概不受理。
四、初賽辦理方式:
(一)收件日期:民國 108 年 10 月 15 、 16 日,每日上午 9 時至 12 時,下午 2 時至 4 時。
(二)報名時請準備下列資料,並親送至梅北國小,否則不予受理:
1、參賽作品。
2、保證書一份(A4 規格)。
3、作品清冊紙本一份(A4 規格)。
4、作品清冊電子檔請寄至本校公務信箱(mbps@mail.cyc.edu.tw)。5、送件統計表紙本一份(A4 規格)。
(三)退件日期:民國 108 年 12 月 5 日、 6 日,上午 9 時至 12 時,下午 2 時至 4 時。
(四)收退件地點:嘉義縣立梅北國小三樓視聽教室。
(五)本縣繪畫類國小高年級普通班組:初賽擇優 24 名,於 10 月 23 日下午至梅北國小參加複賽現場創作,最後擇最優 6 件參加全國賽,並經全國賽委員評選之優勝作品,其參賽者應參加 108 年 11 月 16 日(星期六)下午 1 時 30 分於郵政博物館舉行之現場創作(時間、地點如有變更另行通知)。
五、高中職組(書法類除外)應填寫 100-200 字作品說明,書法類組及繪畫類國小高年級普通班組須填寫複選參賽通知寄送地址(附表二),請於報名時繳交。
六、送件資料務請依規定表格填具,切勿沿用去年格式。
七、 108 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已公告於官網 http://web.arte.gov.tw/nsac/index_news.aspx ,最新相關訊息請逕自參考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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