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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育組公告 龍港國小 - 學校公告 | 2015-06-22 | 點閱數: 255

遇到網路霸凌時可採取以下措施:
(一)保留證據:將霸凌的圖文影像等內容,進行保留存證 (可利用鍵盤右上角「Print Screen」按鍵儲存畫面),做為後續措施的佐證。
(二)阻斷霸凌管道:透過社群網站的「解除朋友關係」或「封鎖」功能,阻斷霸凌者與當事人的聯繫管道,避免他們持續和當事人對話,或看到當事人所更新的訊息。
(三)向網管部門檢舉:利用社群網站「檢舉」功能或透過影音網站的「安全中心」向網站管理部門舉報;他們會根據網站使用規則決定是否移除霸凌內容,或停用霸凌者的帳號。
(四)尋求專業協助:如果需要進一步協助,可以諮詢學校的導師或輔導老師、醫療院所的心理師或精神科醫師,或向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專線 0800-200-885 反應(或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專區留言版留言),以及「iWIN 網路內容防護機構(http://www.win.org.tw/)」申訴。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已依法成立網路內容防護機構 iWIN ,於網路平臺新增受理網路霸凌申訴及個案轉介,亦增加網路霸凌通報服務(02-33931885),民眾可及時通報,降低可能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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