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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組公告 龍港國小 - 學校公告 | 2016-09-06 | 點閱數: 177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5 年 9 月 2 日臺教國署高字第 1050099121 號函辦理。
二、本案補助對象及範圍說明如下:
(一)補助對象:家族成員中有 18 歲(含)以下及急需幫助之清寒家庭及民眾。
(二)補助範圍:為協助其改善生活之緊急生活扶助。
三、請貴校協助符合資格學生申請,並將申請資料彙整後逕向該公司提出。如有相關疑義,可洽徐社工,電話: 02-27270101 、電子郵件: sun54688863@gmail.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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