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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龍港國小 - 學校公告 | 2017-02-16 | 點閱數: 168

一、本校依規定成立教育部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南區分區中心暨嘉義區駐點服務學校(簡稱教育部輔諮中心嘉義區駐點,
原舊稱為心衛中心),提供嘉義區各級學校相關心理諮詢服務,希冀提供各級學校更完善的服務,請詳見計畫內容。
二、本中心提供相關心理諮詢服務為精神科醫師評估、心理專業諮詢及心理諮商。若有需求請聯繫本中心並依照轉介流程申請服務。

(一)精神科醫師評估對象為嘉義地區之國立、私立、縣立在校高中職學生及國中、國小端學生。

(二)心理專業諮詢對象為國立、私立、縣立高中職在校學生及高中職教師與家長。(三)心理諮商則以國立及私立高中職在校學生為主要之服務對象。
三、本學年度國教署增加輔助專業人力-專任心理師二位,為因應嘉義縣國立及私立高中職學校路程往返不便,故在服務方式略做調整,提供申請本中心專任心理師入校服務(心理師到校進行個案諮商,每週半天,每次至少 2 案,如附件 9 )。
四、 105 學年度特約醫師 4 名,名單及值班時間如下:(一)嘉義長庚紀念醫院蔡景淑醫師;值班時間為週五早 9:00-12:00
及下午 13:30-16:30 。(二)聖馬爾定醫院王裕庭醫師;值班時間為週四下午 16:00-17:00 。(三)臺中榮民總醫院嘉義分院黃立中醫師及陳俊升精神科診所蔡湘怡醫師值班時間為彈性支援。實際安排時程需電話聯繫後確認。
五、 105 學年度本中心專任心理師 2 名,葉百玲諮商心理師游鈞淳諮商心理師,特約心理師 4 名,名單如下:(一)聖馬爾定醫院姜欣如臨床心理師。(二)聖馬爾定醫院許世輝臨床心理師。(三)祐晴心理成長中心心理治療所丁建谷臨床心理師。(四)卡卡居工作室陳雅婷諮商心理師。心理師的服務則經醫師評估後,若需進行心理治療,在取得學校、家長與學生的同意後,進行安排,原則上無法指定心理師,唯獨個案議題有性別上的考量除外。
六、轉介流程(附件 1)、轉介單(附件 2)、同意書(附件 3)及服務類型申請表(附件 9)各一份如附,敬請參閱。亦可於電子公文或本校輔導室網頁下載使用。若有任何疑問,請電洽教育部輔諮中心嘉義區駐點專線 05-2254663 或傳真 至 05-22546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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