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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組公告 龍港國小 - 學校公告 | 2017-05-03 | 點閱數: 246

說明:
一、徵選資格限制:
(一) 對象:本縣國中小教師,分國中組及國小組。
(二) 方式:以校為單位,國小組本校加分校分班十二班(含)以上至少送一件作品參賽;十二班以下學校自由參賽。國中組:每校至少送一件參賽。
(三) 一件作品以 1 名作者為限。
(四) 參加徵選作品凡在其他單位已獲獎項者,不得重複應徵,一經察覺即取消其獲獎資格。作品若涉抄襲或妨害著作權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並取消獲獎資格,如已敘獎,則撤銷其敘獎案。
二、收件時間:自即日起至本( 106 )年 5 月 31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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