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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組公告 龍港國小 - 學校公告 | 2017-10-12 | 點閱數: 203

說明:

一、依據: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學品質要點。

(二)嘉義縣 106 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計畫。

(三)嘉義縣 106 年度國民教育輔導團運作與輔導工作計畫。

二、實施對象:本縣各國小擔任生活課程教師。

三、實施內容:

(一)個人獨立製作參賽或團隊參賽均可,惟每件作品報名作者至多以三人為限。

(二)六班以下自由送件;十二班以上每校至少送一件作品參賽。

四、徵選期程:

(一)106 年 10 月 6 日~ 11 月 10 日:辦理生活課案例徵選。

(二)106 年 11 月底前:評選八件優良案例。

(三)106 年 12 月前:將優秀作品與本縣生活課程輔導團實驗案例共同彙編供參。

五、作品規格:

(一)以低年級生活課程為本,以在地生活或學校特色為素材,以「生活課程的有校教學、多元評量」為教學活動設計主軸,以貼近學生真實脈絡下的學習。

(二)教學設計以 97 課綱能力為指標,涵蓋五大主軸表述生活課程精神。

(三)繕寫格式:教案繕寫格式不限,但必須包括教學課程名稱、教學年級、教學節數、設計理念、課程架構圖、教學活動內容(課程設計、課後整理與教學反思)、學習評量、實作教學照片或影片、參考資料等項目。

(四)教學活動設計總節數以六至十二節為原則。

(五)作品一律以 Word A4 規格繕打印製,字體字型(標楷體)、字型大小(12 號),邊界上下左右各留 1.5CM ,請勿編頁碼,最多以 10 頁以內為限。

(六)參與徵選之作品不得有抄襲、複製之情事,參考資料亦請註明出處,且均不得違反相關著作權規定,違反者除追回獎勵外,並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七)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由主辦單位與作者共有,日後其他單位作為商業目的使用時,須徵得主辦單位之同意(作者個人出版物不在此限)。

(八)參賽作品皆燒錄於成果光碟供教師參考。

六、收件:

(一)收件時間: 106 年 10 月 6 日起至 106 年 11 月 10 日止。

(二)收件方式:參加者請於期限內備妥案例紙本四份(正反列印)、光碟一份,於期限內逕送秀林國小彙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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