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小學教師以年資申請加註各領域專長教師證書審查作業變更流程
自 107 年 7 月 1 日起,改由分區師資培育大學協辦,本縣國小以學校為單位,逕函送嘉義大學師培中心。 申請加註各領域專長教師證書之所需參考文件、作業流程及責任區表如附件。 以年資申請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英語專長教師證書申請期限至 109 學年度( 110 年 7 月 31 日)止;以年資申請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自然專長教師證書申請期限至 113 學年度( 114 年 7 月 31 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