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 107 年 8 月 30 日台燃會字第 10708300 號函辦理。 二、檢附旨揭專案實施要點及申請文件各 1 份,貴校如有家庭經濟弱勢、遭逢急難、災害變故之學生需要協助,可轉介該會協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