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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組公告 龍港國小 - 學校公告 | 2018-09-17 | 點閱數: 225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7 年 6 月 11 日臺教師(一)字第 1070086096 號函暨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107 年 6 月 15 日藝視字第 1070001957 號函辦理。
二、為增進本縣美學創作素養並落實學校美感教育,鼓勵學校送件參與旨揭比賽,該校送件總數超過班級數者校長及承辦人頒發獎狀以資鼓勵。
三、本縣初賽委由梅北國小協助辦理,需由學校統一報名參加,個人或補習學校自行參加概不受理。
(一)初賽收件日期:民國 107 年 10 月 11 、 12 日,每日上午 9 時至 12 時,下午 2 時至 4 時。
(二)初賽報名時請準備下列資料,並親送至梅北國小,否則不予受理:
1、參賽作品。
2、保證書一份(A4 規格)。
3、作品清冊紙本一份(A4 規格)。
4、作品清冊電子檔請寄至本校公務信箱(mbps@mail.cyc.edu.tw)。
5、送件統計表紙本一份(A4 規格)。
(三)初賽退件日期:民國 107 年 12 月 6 日、 7 日,上午 9 時至 12 時,下午 2 時至 4 時。
(四)收退件地點:嘉義縣立梅北國小三樓視聽教室。
(五)書法類比賽作品須落款並鈐印,初選擇優 12-15 件作品,並於同年 10 月 24 日至梅北國小參加現場書寫。
(六)高中職組(書法類除外)今年新增 100-200 字作品說明,請於報名時繳交。
(七)送件資料務請依規定表格填具,切勿沿用去年格式。
四、 107 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已公告於國立台灣藝術教育館網站(http://www.arte.gov.tw/),最新相關訊息請逕自參考下載。
五、檢附本縣「107 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嘉義縣初賽實施要點」乙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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