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立新港國民中學 110 年 5 月 19 日嘉新中設字第 1100002467 號函辦理。 二、相關報名方式及鑑定方式請詳見簡章規定。 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期間,請務必遵守相關防疫措施。 四、本簡章可於新港國中網站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