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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公告 龍港國小 - 學校公告 | 2024-02-26 | 點閱數: 61

一、欲申請介聘至新北市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詳如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 113 年 2 月 22 日府教幼字第 1130044780 號等函辦理。
(二)該市國小部分於偏遠地區、學生數 50 人以下之學校實施混齡教學,每學期舉辦工作坊及相關研習,以提升混齡教學知能。
(三)另該市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校有忠山實驗小學、猴硐蒙特梭利實驗小學、德拉楠民族實驗小學、老梅實驗小學、坪林實驗國中、石門實驗國中及貢寮實驗國中,倘欲介聘之教師須符合上開學校教育理念精神。
(四)該市公立國民中小學(含附設幼兒園)及市立幼兒園倘遇裁撤、減班或減招,教師須配合「新北市政府所屬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超額教師輔導介聘實施要點」辦理超額移撥等事宜。
(五)申請介聘至該市之特殊教育(身障及資優類)教師,於介聘達成時,倘該類科正式服務年資未滿 3 年者,須接受該市特殊教育初任輔導;另專任輔導教師介聘至該市後不得轉任其他一般教師。
(六)該市插角國小預計自 113 學年度起轉變為學校型態實驗教育 學校,倘欲介聘之教師須符合該校教育理念精神。

 

 

二、欲申請介聘至臺東縣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詳如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 113 年 3 月 1 日府教幼字第 1130051402 號函、臺東縣政府 113 年 2 月 27 日府教學字第 1130038514 號函及臺東縣政府 113 年 4 月 11 日府教學字第 1130078762 號函辦理。
(二)該縣 113 學年度預估因減班致可能有超額情形學校:大王國小、萬安國小、賓茂國中、初鹿國中、東海國中。
(三)該縣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校:初鹿國中、富山國小、南王國小、土坂國小、三和國小、大南國小、椰油國小、 武陵國小、蘭嶼中學國中部。
(四)該縣桃源國小為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學校,其課程安排與一般公立學校不同,倘經成功調入,相關職務受該校安排。
(五)該縣香蘭國小刻正規劃於 113 學年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 倘經成功調入,其辦理方式比照如前述二、(四)。
(六)該縣國立臺東大學附屬特殊教育學校國小部近年受少子女 化影響,以致招生困難,調入教師恐有超危機,欲介聘 至該校國小部教師,宜審慎選填志願。

 

 

三、欲申請介聘至苗栗縣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詳如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 113 年 3 月 18 日府教幼字第 1130061718 號函、苗栗縣政府 113 年 3 月 7 日府教務字第 1130049709 號函、嘉義縣政府 113 年 3 月 28 日府教幼字第 1130076580 號及苗栗縣政府 113 年 3 月 25 日府教務字第 1130062299 號函辦理。
(二)苗栗縣教師轉任之規定:
1、該縣教師轉任係依據教育部 100 年 5 月 5 日臺人(一)字第 1000066409 號函規定:「查本部 99 年 8 月 10 日台人(一) 字第 0990127500 號函略以,按同校教師轉任不同教育階段別或類科別教師,係以該校尚有可提供轉任之缺額為前提,倘教師職務出缺,而有依規定分發(公費生)、介聘或列入超額精簡、因應課程調整保留名額及依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規定保留名額之情形,該缺額自無法再由同校教師轉任;至學校於上開情形外仍有 教師缺額時,則宜由學校經整體考量後自行審酌是否同意由同校教師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後轉任。」辦理。
2、該縣國中小專任輔導教師轉任之規定:經介聘他縣市作業轉入本縣之專任輔導教師,獲學校聘任後,應在該縣國民中(小)學實際擔任專任輔導教師滿 5 年;如具有其他類科合格教師證,在校內可提供轉任之缺額前 提下,由學校整體考量,得透過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始可轉任校內其他類科別之教師。
(三)該縣教師介聘年限之規定:該縣現職教師介聘係依該縣國民中小學(含縣立高中國中部)暨附設幼兒園現職教師申請縣內介聘服務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四)該縣 113 學年度預估超額學校為鶴岡國中、後龍國中,若選填超額學校而有超額之情事,將依「苗栗縣所屬國民中小學暨附設幼兒園超額教師輔導介聘作業要點」辦理。
(五)原住民族重點學校須符合原住民族教育法第 34 條規定,國小階段之原住民重點學校聘任具原住民身分之教師比率,應不得低於學校教師員額三分之一,國中及高中教育階段之原住民重點學校聘任具原住民身分之教師比率,不得低於該校教師員額百分之五,如非具原住民族身分之教師調入上開學校佔是項原住民族教師缺額者,將超額介聘至其他非原住民重點學校服務;該縣原住民重點學校如下:南庄國中、泰安國中(小)、東河國小、象鼻國小、梅園國小、士林國小、南庄國小、蓬萊國小、永興國小、汶水國小、泰興國小、清安國小、大南國小。
(六)調入該縣實驗教育學校教師應依學校實驗教育規範辦理相關教學作業; 113 學年度實驗教育學校(含預估辦理)如 下:南河國小、泰興國小、象鼻國小、龍昇國小、興隆國小、僑育國小、信德國小、新開國小。

 

 

四、欲申請介聘至新竹市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詳如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 113 年 3 月 18 日府教幼字第 1130061912 號函、新竹市政府 113 年 3 月 8 日府教學字第 1130046301 號函、嘉義縣政府 113 年 3 月 19 日府教幼字第 1130065804 號函、新竹市政府 113 年 3 月 13 日府教學字第 1130046106 號函、嘉義縣政府 113 年 3 月 19 日府教幼字第 1130070023 號函及新竹市政府 113 年 3 月 18 日府教學字第 1130050940 號函辦理。
(二)該市東區科園國民小學因少子化趨勢, 113 學年度預估減班,倘遇教師超額時須配合「竹市立國民中小學超額教師介聘作業注意事項」辦理超額移撥等事宜。
(三)該市華德福實驗學校教育理念係依華德福教育課程安排與規劃,與一般公立學校不同。爰為辦理人智學理念之華德 福教育,教師職能需具華德福相關背景,倘介聘成功,聘 書中明定教師應參加華德福師資培訓並取得結業證書,若應聘時尚未取得資格應於起聘五年內完成,並能接受國內 外資深華德福教師之督導,其期程視情況另定之。
(四)該市國立清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 T.O.S.校區國小部服務者應知悉事項:
1.T.O.S.校區國小部為實施「彼得‧彼得生 (Peter Petersen )耶拿教育計畫(Jena Plan)實驗課程」之校區。
2.該實驗課程計畫之師資皆經相關實質培訓,瞭解及熟稔耶拿教學理念與實施型態,全校並以「混齡編班」方式進行主題課程教學。
3.欲申請介聘至國立清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 T.O.S.校區國小部之教師,須認同並瞭解此實驗計畫課程教學方式, 或具備相關實驗課程之教學經驗者為宜,以易於掌握並實踐此實驗教育型態之教學與推展,請審斟評估。

 

 

五、欲申請介聘至臺北市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詳如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 113 年 3 月 19 日府教幼字第 1130066924 號函及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113 年 3 月 14 日北市教人字第 1133037107 號函辦理。
(二)該市教師轉任、介聘年限及相關個別介聘規定如下:
1.該市國民中學專任輔導教師及輔導教師於校內任滿聘任職務 3 年後,經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同意,准予轉任。
2.該市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校計有數位實驗高中、芳和實驗中學、民族實驗國中、濱江實驗國中、西湖實驗國 中、和平實驗國小、博嘉實驗國小、溪山實驗國小、湖田實驗國小、泉源實驗國小、指南實驗國小及忠義實驗 國小等 12 所,有意願選填實驗學校之教師應先行瞭解其實驗教育理念及課程規劃特殊性。介聘至上述學校之教 師,應配合該校相關教師研習、課程規劃、教學及作息等事宜。相關資訊並可透過該市實驗教育創新發展中心網站( https://teecid.tp.edu.tw/ )及各校實驗教育計畫查看。
3.該市幸安國小、大同國小、文湖國小及景興國小為巡迴教師服務中心學校,介聘至上述學校巡迴教師職缺者, 應配合擔任巡迴教師職務,依本市各國小課務需求跨校提供授課服務。
4.該市立啟聰學校教師在校內單一部別須任滿 3 年或所具專長特殊,方能申請部別或科別調動。
5.該市立啟明學校教師須符合任教專長方能提出申請校內轉部別或科別。
6.該市芳和實驗中學設有該市東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承辦該市國中教育階段特殊教育業務,介聘缺額包含該中心巡迴輔導班編制,須執行中心行政業務(含寒暑假),或視中心需求進行各項職務支援。
7.該市立文山特殊教育學校設有本市南區特教資源中心, 介聘缺額包含該中心學前教育階段巡迴輔導班編制,執行跨校巡迴輔導工作及中心行政業務(含寒暑假),或依中心需求進行各項職務支援。
8.該市萬華區雙園國民小學設有本市西區特教資源中心, 介聘缺額包含該中心床邊巡迴輔導班編制,執行床邊巡 迴輔導工作及中心行政業務(含寒暑假),或依中心需求進行各項職務支援。
9.該市立臺北特殊教育學校設有該市北區特教資源中心, 介聘缺額包含該中心在家教育巡迴輔導班編制,執行在家教育巡迴輔導工作及中心行政業務(含寒暑假),或依中心需求進行各項職務支援。
10.該市立啟明學校設有本市視障教育資源中心,介聘缺額包含該中心視障巡迴輔導班編制,執行跨校巡迴輔導工 作及中心行政業務(含寒暑假),或依中心需求進行各項職務支援。
11.該市立啟聰學校設有本市聽障教育資源中心,介聘缺額編制於中心聽障巡迴輔導班,應依中心年度工作計 畫擔任行政職務或派任巡迴。
(三)前述該市教師轉任、介聘年限及相關個別介聘規定,請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惠予轉知貴轄學校及申請旨揭介聘作業教師參考。

 

 

六、欲申請介聘至雲林縣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詳如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 113 年 3 月 20 日府教幼字第 1130071257 號函及雲林縣政府 113 年 3 月 18 日府教學二字第 1132416024 號函辦理。
(二)該縣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校:古坑華德福實驗高中、石榴國中、重光國小、華南國小,倘欲介聘至前開學校之教師應配合該校相關教師研習、課程規劃、教學及作息等事宜。
(三)有關該縣華德福實驗學校教育理念係依華德福教育課程安 排與規劃,與一般公立學校不同。爰為辦理人智學理念之華德福教育,教師職能需具華德福相關背景,倘介聘成功,聘書中明定教師應參加華德福師資培訓並取得結業證 書,若應聘時尚未取得資格應於起聘五年內完成,並能接受國內外資深華德福教師之督導,其期程視情況另定之。
(四)該縣蔦松藝術高中為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學校,其課程安排與一般公立學校不同,倘經成功調入,相關職務受該校安排。
(五)另該縣宜梧國中刻正規畫於 114 學年度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倘經成功調入,其辦理方式比照如上述八、(四)。

 

 

七、欲申請介聘至桃園市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詳如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 113 年 3 月 28 日府教幼字第 1130076094 號函、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13 年 3 月 22 日桃教中字第 1130026452 號函、 113 年 4 月 8 日府教幼字第 1130086134 號及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13 年 4 月 3 日桃教中字第 1130028344 號函辦理。
(二)該市竹圍國中 113 學年度預估因減班致有超額情形,倘經由 113 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調入上開學校者,恐可能超額至其他學校。
(三)該市復興區羅浮國小、復興區長興國小及復興區光華國小等 3 校於 113 至 115 學年度實施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請欲介聘至該校教師應審慎評估並逕洽學校瞭解辦理實驗教育之內容。
(四)該市永安國中預計於 114 學年度起實施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請欲介聘至該校教師應審慎評估並逕洽學校瞭解辦理實驗教育之內容。
(五)該市仁美國中附設華德福實驗國中小實施華德福理念課程,與一般公立學校不同。其教師須具備人智學理念及華德福教育知能。倘介聘成功,聘書中明定教師應有華德福師資培訓並獲得結業證書,若應聘時尚未取得資格應於起聘五年內完成,並應接受國內外資深華德福教師之督導, 請欲介聘至該校教師審慎評估。

 

 

 

八、欲申請介聘至屏東縣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詳如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 113 年 4 月 8 日府教幼字第 1130082787 號函及屏東縣政府 113 年 3 月 29 日屏府教學字第 11311761800 號函辦理。
(二)該縣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校:屏東市建國國小、瑪家 鄉長榮百合國小、瑪家鄉北葉國小、三地門鄉地磨兒國 小、三地門鄉賽嘉國小、三地門鄉青葉國小、霧臺鄉霧臺國小、獅子鄉丹路國小、內埔鄉富田國小。 (三)該縣學校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高樹鄉大路關國民小學、新埤鄉餉潭國小、新埤鄉大成國小。
(四)前開學校其課程安排與一般公立學校不同,倘經成功調入,相關職務受該校安排。

 

 

九、欲申請介聘至新竹縣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詳如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 113 年 4 月 8 日府教幼字第 1130086043 號函、新竹縣政府教育局 113 年 4 月 8 日 府教幼字第 1130086043 號函、嘉義縣政府 113 年 4 月 17 日府教幼字第 1130092992 號及新竹縣政府教育局 113 年 4 月 11 日教學字第 1135012775 號函辦理。
(二)新竹縣立北平華德福實驗學校教育理念依華德福教育課程安排與規劃,與一般公立學校不同;爰為辦理人智學理念之華德福教育及教師職能,需具華德福相關背景,倘介聘成功,聘書中明定教師應參加華德福師資培訓並取得結業證書;若應聘時尚未取得資格,應於起聘一年內利 用公餘時間開始受訓,並於四年內完成,且能接受國內外 資深華德福教師之督導,其期程視情況另定之。
(三)新竹縣竹北市安興國民小學 114 學年度起普通班預估因逐年減班將有超額情形,請 113 年度欲縣外介聘至該校教師,宜審慎選填志願;倘學校因減班而有超額之情事,將依新竹縣國民小學(含公立及 附設幼兒園)超額教師輔導介聘作業處理原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十、欲申請介聘至臺南市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詳如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 113 年 4 月 16 日府教幼字第 1130088009 號函及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3 年 4 月 8 日南市教課(二)字第 1130470652 號函辦理。
(二)該市 113 學年度起停辦學校為本市龍崎區龍崎國小龍船分校、西港區後營國小金砂分校、北門區北門國小玉湖分校 及六甲區六甲國小湖東分校等 4 校; 114 學年度起停辦學校為該市南化區西埔國小,欲申請介聘教師請勿填列前開學 校。
(三)倘經由 113 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 調入上開學校者,應無異議接受該市超額教師相關安置作業。

 

 

十一、欲申請介聘至南投縣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詳如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 113 年 4 月 24 日府教幼字第 1130102876 號函及南投縣政府 113 年 4 月 22 日府教學字第 1130099410 號函辦理。
(二)該縣 113 學年度鹿谷鄉鹿谷國小和雅分校、集集鎮永昌國小富山分校、國姓鄉港源國小等 3 校預計停辦,欲申請介聘教師請勿填列前開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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